海宁高新区新兴路北延伸段道路二侧绿化带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4-06-16 到 2014-06-20
招标单位: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浙江 嘉兴市
详细内容:
海宁高新区新兴路北延伸段道路二侧绿化带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宁高新区新兴路北延伸段道路二侧绿化带工程 ( 项目名称 ) ,招标人为 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招标人自筹 ( 资金来源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高新区新兴路北延伸段道路二侧绿化带工程建设地点为 海宁市农发区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 52000m2 ,建设造价约 260 万元;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招标范围为海宁高新区新兴路北延伸段道路二侧绿化带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不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 类似项目描述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主管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投标报名和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6 月 1 6 日至 2014 年 6 月 20 日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 ,每日上午 09 : 00 时至 11 : 00 时,下午 14 : 00 时至 16 : 30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宁分公司 报名,同时洽购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 不计利息 ) 。
4.3 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前进行刷 IC 卡确认,预中标单位 IC 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4.4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拟任本工程项目主管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报名人本人交易员证、身份证及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 海宁连杭经济区招标采购服务中心(海宁农发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参与该项目投标,如投标人在开标前 3 天未有书面说明(向招标人及海宁连杭经济区招标办提出)而无故放弃投标的,将按《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准入与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海政办发〔 2011 〕 164 号)文件规定记入不良行为,一个月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将取消其下一个月在海宁市的投标资格;一个月内发生五次(含)以上的,将限制其在海宁市投标资格三个月,直至清退出海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盐仓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农发区管委会 地 址: 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 F 座四楼
邮 编: 314423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王 女士 联 系 人: 宋 先生
电 话: 0573-87966136 电 话: 0573-80701567
传 真: 传 真: 0573-87224886
2014 年 6 月 16 日
附件2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交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3
项目主管
资格
具有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提交项目主管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
项目主管
施工业绩
具有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可三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主管人选的证明,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5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具有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100万元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非招标备案表或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其中,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备案表、施工许可证可三者选一,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
流动资金
具有 50 万(含)以上的流动资金可投入本工程,附公司财务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7
进嘉施工
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注: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