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东部市政绿化项目(第一批)设计
报名时间:2014-06-13 到 2014-06-20
招标单位: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山东 青岛市
详细内容:
青岛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李沧区东部市政绿化项目(第一批)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14/6/13 公告号: 2014-087e
项目名称: 李沧区东部市政绿化项目(第一批)设计
工程地点: 李沧区东部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财政100%
招标工程类型: 设计
本项目总投资额: 165898万元 工程造价: 10300万元
结构形式: 其他 工程规模: 绿化面积约184000平方米
计划文号: 李沧发改[2010]29号;李沧发改[2009] 80号;李沧发改[2010]65号;李沧发改[2011]3号;李沧发改[2011]55号;李沧发改[2010]131号;李沧发改[2012]110号;李沧发改[2012]117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单位: 李沧生态商住区建设办公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 王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60989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李沧生态商住区建设办公室
招标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7660989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32-66087224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370213550815327201202n030011;370213550815327201202n030018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165898万元,其中绿化部分的建安费约10300万元,总绿化面积约184000平方米。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
二、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三、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24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设计项目。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投标标段要求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报名须知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4年6月13日13:30 时至2014年6月20日11:30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建设工程报名处(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9号,报名联系电话:0532-85916080)报名。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由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企业最新章程(企业最新章程上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日期距投标报名日期不得超过30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备案的同类工程设计合同、设计蓝图原件及复印件;
6. 投标单位上三年度完成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设计项目获奖证书或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班子成员职称证、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未能体现项目班子成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提供本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条要求的材料
七 、资格预审办法
若投标单位超过5家,将对各投标单位依据本公告资格预审办法进行资格预审,确定5家为本工程投标单位。投标人的选取将按报名资格条件,依照资格预审办法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选取投标人,并于2014年6月24 日17时前通知所有企业。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资格预审办法见后附表。
项目 分值 评分办法
同类业绩 10 企业上三年度设计的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同类工程项目,每一个得2分,满分10分(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和设计图纸蓝图原件为准)。
企业荣誉 10 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设计项目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一等奖的每项得5分;二等奖的每项得4分;三等奖的每项得3分,最高计至10分。(同一项目同时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最高奖项,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颁发的获奖证书为准。其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机构应有当年相应"评优"文件进行证明(获奖时间应与文件时间对应)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项目负责人 10 项目负责人上五年度主持过的同类工程设计项目,每有一个得2.5分,满分10分。(以设计蓝图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八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上一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报名期限:2014年6月13日13时30分 - 2014年6月20日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