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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西南大道景观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4-05-14 到 2014-05-19

招标单位: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广东 佛山市

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 - 西南大道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以 三发规资【 2014 】 70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佛山市三水对外经济开发区“三旧”改造景观绿化项目 - 西南大道景观绿化 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三水区 西南街道西南大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绿化地平整约14930平方米,栽种乔木约760株,灌木约3322株,花卉、地被约12795平方米,铺种草皮约1690平方米,布置景石约38块等, 绿化养护一年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6136050.82元。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36050.82元(已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 54510.23元)。
    2.3 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2.5承包方式:本工程以固定综合单价方式承包,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竣工验收、包风险因素等,工程量按实结算。
    2.6 工程质量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及相关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验收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评定,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的质量标准。若未能达到该标准,则不予以工程验收,并应对存在的质量缺陷问题及时进行修整。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 合格或以上 要求。
    2.8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二次平均法
    2.9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按进度完成合格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为合同总价的30%;
    (2)工程按进度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至合同总价的60%;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定后一个月内,支付工程款至审定结算价的95%;
    (4)余下工程款在一年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
    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人在收取工程款时,需提交工程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建筑安装工程发票。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不采用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以及佛山市一般性工程和特殊性工程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中的大型工程□一般性工程中的中小型工程□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且按规定完成年检。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施工二级(或以上) 资质 。
    4.2.2 本工程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的管理办法(试行)》(粤建法〔2012〕24号文)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管理平台中办理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 一 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或者具有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除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办理了备案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13年10月至2014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至 2014 年 5 月 19 日17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佛山市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3楼) (联系电话:0757-87786316)持下列相关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1.1、法定代表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2、授权代理人到场办理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证(原件与复印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1.3、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5.1.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提供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 一级 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者 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 ,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
    5.1.5、广东省外施工企业还需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备案的网页打印件;不能在提供的网页上查询到的,则视为未备案企业及未备案人员,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1.8、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必须是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社保证明,收取加盖公章复印件(查验原件)。
    5.1.9、投标人企业的信誉承诺书。(根据公告第4.7项进行逐点承诺,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1.10、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上述报名资料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司公章(装订成一册方为有效),其中一份报名资料需递交招标代理单位处。
    5.2 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请于 2014 年 5 月 13 日至 2014 年 5 月 19 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30时至5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凭其中一份报名资料和三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报名回执”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26号食出大厦7楼)购取招标文件。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 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壹拾贰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或电汇方式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帐户,投标保证金的到帐时间以银行开具的到帐证明为依据。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4 年 6 月 11 日 上 午 10 时 0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三水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三楼 )。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个人二代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固定投标员卡,均需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授权代理人未能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签名确认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sggzy.ss.gov.cn/)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 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固定投标员)资格。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园林路26号7
    邮 编: 528100  邮 编: 528100
    联 系 人: 陆先生  联 系 人: 郭先生
    电 话: 0757-87803228  电 话: 0757-87778366
    传 真:  传 真: 0757-8777806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fsrenxin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