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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大道道路分隔带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报名时间:2014-05-05 到 2014-05-09

招标单位: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江苏 宿迁市

详细内容:

    江山大道道路分隔带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YQ201404415
    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的 江山大道道路分隔带绿化工程 已经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豫经济开发区江山大道;
    1.2 工 期: 30 日历天(绿化管养期 2 年);
    1.3 质量要求:优秀;
    1.4 工程规模:总投资额约220万元;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 、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已完成存活苗木按中标价格标准工程款50%;栽植一年后,甲方组织再次验收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支付成活苗木的3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工程完成一年半之后不再实施补植苗木。管养到期后,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验收苗木成活率达98%以上,其中大乔木必须达100%,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凭验收清单和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6 本工程投标人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判定方法如下: C=A×K 。其中: A 为所有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标人为 7 家及以上时应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 K 值为93%,投标 人投标价格低于 C 值的,评标委员会可据此判定其投标报价低于成本( C 值经一次计算确定后不得调整);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施工 。
    2 .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具备园林绿化、园艺、园林、林业、景观或植保等专业的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
    4.3 其他条件:
    4.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3.4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书面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4.3.5 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2013年12月份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月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7 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3.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 .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及方式: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请申请人于2014年 5 月 4 日8时30分至2014年 5 月 9 日下午17时30分到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报名。并于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附件资料,费用为:人民币 200 元整/标段,售后不退。本工程 必须到现场报名,其他方式一律无效。
    (2)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 本工程工期较紧,需办理提前开标手续,请投标单位报名时慎重考虑。
    5.2 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日前;
    (2)招标人澄清及修改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6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4年5月26日14时30分 ;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宿豫区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宿豫区珠江路1030号阳光100四楼)。
    7 .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豫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宿豫区金莎大厦18楼
    联系人:张婷 0527-84498031 联系人:蔡林娜 0527-8448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