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镇和平路人行道绿化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报名时间:2013-12-18 到 2013-12-20
招标单位: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浙江 嘉兴市
详细内容:
长安镇和平路人行道绿化工程(第二次)
建设单位
海宁连杭科教新城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长安镇和平路人行道绿化工程
工程内容
绿地面积
812.10平方米 ,主要内容包括绿地土方回填,绿地整理、苗木种植、养护等。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等 。
工程地点
海宁市长安镇
概算投资
约10万元
工程规模
绿地面积 812.10平方米 ,主要内容包括绿地土方回填,绿地整理、苗木种植、养护等
质量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20 日历天
资质要求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格: 拟派项目主管须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联系地址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报名地址
嘉兴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水月亭西路459号三楼)
报名时间
2013 年 12 月 18 日 — 2013年 12 月 20 日
发包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HNCA2013-118
联系人
吕主任
联系电话
693311
备注
1 、报名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交易员证;3、报名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4、 拟任项目主管的资质证书 、B类证书;5、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供《进嘉施工备案证》。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建设单位: 备案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负责人:
资格审查强制性评审标准
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
1
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 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3
项目主管
资格
具备园林项目主管资质(须嘉兴备案), 须提交资格证书复印件
4
企业类似 业绩
2009 年1月1日 以后竣工的 园林绿化工程 1 个及以上(单个合同价要求 10万 元及以上,),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必须提供)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至少有一份经备案部门备案,提供复印件)
5
进嘉施工备案证
嘉兴市外企业须提交《进嘉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6
不良行为记录及限制投标情况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定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由行政主管部门提供)。
注:1. 评标委员会按以上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