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13-09-13 到 2013-09-26
招标单位:从化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所在地区:广东 广州市
详细内容:
从化市高快速路及国省道环境景观综合整治 2013 年绿化工程( G105 线街北高速出口至温泉绿化环岛、京港澳高速鳌头站) 招标公告
根据 从发改投 [2013]414 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现对 从化市高快速路及国省道环境景观综合整治 2013 年绿化工程( G105 线街北高速出口至温泉绿化环岛、京港澳高速鳌头站) 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 从化市高快速路及国省道 环境 景观综合整治 2013 年绿化工程( G105 线街北高速出口至温泉绿化环岛、京港澳高速鳌头站)
二、招标单位: 从化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 樊工 联系电话: 020-37939278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工 联系电话: 020-83644215
招标监督机构: 从化市林业局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
投诉电话: 020-87976156
招标投标监察部门: 从化市监察局
投诉电话: 020-87922314
地址: 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 99 号
三、建设地点: 从化市
四、项目概况 : G105 线街北高速出口至温泉绿化环岛、京港澳高速鳌头站沿线道路环境景观绿化。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 、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 、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 2013- 5124
【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主要包括 项目道路全长 13.9 公里,总改造面积约 218000 平方米,其中 G105 线街北高速出口至温泉绿化环岛段约 186000 平方米,京港澳高速鳌头站段 31659 平方米;及其他配套园林给排水(喷灌及浇灌)、配套园林电气照明等。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报批手续等内容。 (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控制价为: 1707.970058 万 元。
六、资金来源: 从化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9 月 13 日 至 2013 年 9 月 18 日
注: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 5 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9 月 2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3 年 9 月 26 日
报名时间:上午: 10:00 —— 12:00 ,下午: 2:00 —— 4:00 。
注: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截止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日。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从化交易部(从化市街口街河滨南路 116 号一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 、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壹 级或以上级别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 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施工)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人员;
( 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
注: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 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 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 粤建市函〔 2011 〕 218 号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 、 明确 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由投标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兼任。
6 、 投标人自 2011 年 8 月 1 日 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第 4 点所述资质级别的低一个资质等级方能承接的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 800 万元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业绩) 。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注:( 1 )业绩取自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
( 2 ) ① 园林绿化(林业)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林业)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初验备案表; ② 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园林绿化养护工程合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园林绿化养护业绩以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表或相关养护管理工程评价证明的时间、金额为准。
( 3 )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 4 )招标人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可设置招标项目所需企业资质级别方能承接的工程业绩,并可在工程业绩要求中设置必要的功能或规模或金额的技术经济指标要求,技术经济指标要求不得超过招标工程本身技术经济指标的三分之二。
( 5 )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资料满足资格预审条件,即通过业绩审查。
7 、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三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 1 )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由从化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公告发布之日前 2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投标申请人无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将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 2 )项目投标人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从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从化市人民检察院和从化市监察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从纪发[ 2012 ] 35 号)要求实行,详情请登陆从化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查阅(网址: http://www.conghua.gov.cn/jiancha/html/sy/index.html), 具体接受查询部门:从化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联系电话: 020-87915820/020-87915612 ;联系地址:从化市街口街西宁西路 53 号。
9 、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 、资格审查前, 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 A 类或 B 类 IC 卡) 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 IC 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 A 类或 B 类 IC 卡)应在有效期内。
注: 1 、资格审查时,电子资审系统将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 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
2 、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5 名且少于等于 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 、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综合得分 = 业主综合评价 *20%+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 *80% )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资格审查结束的当日为准。
[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②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③已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IC 卡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
3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5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3.4.2 )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三、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 2010 】 564 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500-20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第九条投标人合格条件 4 、 6 、 9 款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 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审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 24 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 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从化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从化街口街青云路 1 号,电话: 37939278 )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 从化市监察局 署名投诉 ,投诉电话: 020-87922314 ,地址: 广州市从化新城东路 99 号。
十七、 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 http://www.gzzb.gd.cn )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YLZB 2013-001-1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
样的效力。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 》,(一式 2 份 ,1 份正本 1 份副本 , 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招标人:从化市市政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