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金融界
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被告,于2024年7月23日将在金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苏0831民初1561号】。
另据天眼查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今年以来涉及案件多起。7月18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被告,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鲁0305民初4238号。7月11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因民间借贷纠纷被告,在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为(2024)鲁0305民初4128号。
此外,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还多次被列为被执行人。7月5日,被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鄂0381执1098号,执行标的192050元。7月3日,被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鲁0302执恢482号,执行标的4375637元。7月1日,被巢湖市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皖0181执2425号,执行标的969280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成立于1992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何巧女、唐凯、刘骅、付颀年、陈允中、桑俊、程慧琪,分别持股80%、12.05%、5%、1%、1%、0.53%、0.42%,所属集团为*ST东园。企业注册资本268546.2004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73657.642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总经理为贾莹,任职企业8家,董事长张浩楠,任职企业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