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出门见绿、移步见景,这样的绿色福利在省内越来越多了。记者2日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正式命名宜兴市、如皋市、灌云县为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江苏已累计有13个城市获得省级生态园林城市称号。
根据规定,江苏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应做到: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低于90%,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公共设施绿化达标率不低于90%等。记者了解到,自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建设以来,本次获命名的宜兴市、如皋市、灌云县都坚持高起点规划、高品质建设,在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塑造城市特色、促进绿色发展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如灌云县以滨河道路、防护林带、城市道路为依托,与现有通道、城市规划区水系、郊野绿地景观相衔接,规划形成“六横、一纵、一环”网状绿道,目前该县绿道总长36.45km,林荫化达标的城市绿道32.31km,城市绿道林荫化率达88.64%,初步形成了“步步见绿、路路有景、景随步换”城市道路绿化格局。宜兴城区已累计建成各类大小公园80多个,公园面积达810万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40.42%、43.41%和15.53平方米,位居全省同类城市前列。在如皋,目前已形成大中小级配合理、功能丰富的公园格局,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92.57%等等。
“以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为抓手,全省城市、县城园林绿化在保持增量的基础上,推进品质提升、功能完善,取得了明显成效。城市绿地生态系统的构建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也得到进一步提高。”省住建厅园林绿化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江苏是全国第一个开展省级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工作的省份,截至目前,江苏拥有省级园林城市(县城)27个,省级生态园林城市13个,拥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9个,数量居全国第一,占全国总数的47%。
江苏要求被命名的城市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水平,完善市政基础设施,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的园林城市,更好地担负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重大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现代化新篇章。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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