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亿元补助重点绿化项目建设
今年,我市确定建设青山生态系统工程重点项目769项,其中市级重点项目9项,植树940万株,造林4.9万亩;县级重点项目760项,植树6087万株,造林23.6万亩。为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我市继续出台并调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建设支持政策,市财政将投入16亿元补助重点绿化项目建设。
对市政府确定的市级重点项目(不含哈大铁路客运专线生态产业带建设),实际完成投资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市政府按照工程费的60%给予补助。
县级道路绿化工程,市政府投资补助工程费的50%;森林(湿地)公园建设工程达到建设标准,当年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森林公园,按照工程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不得超过30%;水源涵养林建设工程,按照当年造林绿化总投资的30%给予补助。园区绿化工程按当年造林绿化工程总投资,划分5个档次给予补助:总投资150万~300万元,市政府投资补助50万元;总投资300万~600万元,市政府投资补助100万元;总投资600万~1000万元,市政府投资补助200万元;总投资1000万~1500万元,市政府投资补助300万元;总投资1500万元以上,市政府投资补助500万元。
村屯(社区)绿化等县级重点项目实行以奖代补。当年村屯(社区)造林绿化总投资达到100万元以上,市政府给予补助,总投资达到100万元,市政府投资补助30万元,总投资每增加100万元,增加补助30万元;实施荒山造林,市政府投资每亩补助400元;疏林地补植造林达到建设标准,每亩补助100元。
经济林建设工程根据品种和发展规模进行补助。新建大樱桃经济林,每亩补助500元;蓝莓经济林,每亩补助800元;其他水果经济林,每亩补助400元;板栗、大枣、扁杏经济林,每亩补助400元;榛子、核桃经济林,每亩补助500元。对集中连片面积达300亩的经济林大区,市政府给予6万元奖励,每增加300亩,增加补助6万元,主要用于整地和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补助。苗圃建设工程根据育苗时间和规模进行补助。新建50亩以上经济林苗圃,培育2年生以上大苗,市政府每亩补贴3000元;培育2年生以下(含2年)小苗,市政府每亩补贴2000元。新建150亩以上林业苗圃,每处市政府补助30万元,超过150亩部分,每亩市政府补助1800元。
为规范全市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规范要求和投资标准,我市还制定了《大连市2014年青山生态系统工程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管理办法》。
十六亿元补助重点绿化项目建设
信息来源:c-yl.com 时间: 2014-03-12 浏览次数: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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