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信息来源:c-yl.com 时间: 2014-01-22 浏览次数:382
日前,经综合现场考查和评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命名2013年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和城镇的通报》,决定命名浙江省丽水市等37个城市为国家园林城市,标志着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
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是我市“六城联创”的内容之一。自2007年我市正式启动创建工作以来,以“共建共享”的理念推动建设,全民积极参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了质的飞跃。
目前,丽水建成区绿地率、绿化覆盖率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了38.16%、43.06%和10.99平方米,建成了一批在丽水乃至全省都有一定影响的精品公园和居住区景观工程。其中,处州公园被评为中国优秀园林工程金奖,丽水市城区街头绿地建设项目已顺利通过2013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审,将在2014年初予以表彰。
“经过层层审查、卫星遥感,全国共有46个城市进入现场实地考核环节,最终获得命名的只有37个,这个荣誉来之不易!”市建设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将认真总结创建工作经验,在巩固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城乡人居生态环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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