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绿色同行 建生态县城
——清苑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纪实
11月23日,清苑县通过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家组评审验收,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延伸道路绿化 打造县城靓点
2010年,清苑县把创建省级园林县城作为加强环境保护、提升县域综合竞争力的重点工作,聘请中国规划研究院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以“景观优美、生态良好的宜居县城”为目标,编制《清苑县县城绿地系统专项规划》,突出绿化功能性和实用性,打造乔灌结合、花草为辅、雕石点缀、水绿相容的多树种、多格调景观。
县委、县政府坚持高标准规划,以清苑公园为“点”,打造绿化典范。2011年7月,投资1.12亿元在县城黄金位置建设占地215亩的清苑公园,共种植乔木11500余株、灌木60000余株、花草4000多平方米。以道路绿化和街头游园为“线”,提升绿化品质。大力推进规划建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垂直挂绿,坚持“一街一景、遮阴吸尘、树种多样”,对11条主要道路进行绿化建设与改造;新建7个街头游园,高标准建设南三角游园,完成北三角游园、京石高速北下路口绿地改造。同时,对城区各类线杆、天桥进行垂直挂绿,种植葛藤及应时花卉。以居住区、单位庭院为“面”,丰富绿化韵味。积极开展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评比活动,聘请专业机构,对居住区、单位庭院绿化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在原有绿化基础上优化植物配置,丰富绿化内容。以水系建设为“环”,构建水韵靓城。对金线河进行河底清淤处理1105米,修护河坡,修建平台路、堤坝路,河堤种植金穗槐、紫叶李、柳树及应时花卉等,整治绿化面积7.19万平方米。
截至目前,全县累计投入园林绿化建设资金2.07亿元,全县园林绿地面积达到306.22公顷,绿地率达到31.56%;园林绿化覆盖面积达到357.34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36.83%;公园绿地面积达到64.21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9.1平方米,全部达到省级园林县城标准。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功能
建好一座县城,基础设施是关键。清苑县坚持把县城建设作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按照“同步、同标、同城”标准,推进与市区的融合和衔接步伐,打造保定“新城区”。优化城市空间,加快“工业西进、县城扩张”,着力建设西部新区;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镇综合配套能力,推进城市道路、供水、集中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厂、县医院扩建、保障性住房、消防站等惠民工程建设,推进“多路通保”的路网建设。依托大唐清苑热电,分期实施县城集中供热工程。2012年改造升级污水处理厂,投资245万元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100吨的垃圾转运站。
截至目前,县城共增加水冲公厕26座,道路完好率达96%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93%,垃圾集中处理率达到93%,燃气普及率达到98%,集中供热率达到98.5%,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用水普及率达到100%,道路亮灯率达到99%。
实施精细化管理 巩固创建成果
清苑县深入开展城市管理“6S”行动和“洗城净天”行动,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全面治脏,坚持“一扫两保”,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主干道、繁华地带和重点部位全天候保洁;倾力治乱,加大主要街道的整治力度,对垃圾乱倒、摊点乱摆、店外经营、马路市场、乱停乱放等问题综合施治,统一规范户外广告和城区在建工地施工环境;强力治违,制定《清苑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土地和建设管理的通告》,严厉打击违章建筑、违法建设,并予以电视台曝光。
巩固创建成果,建立环境卫生日常保洁机制和县城环境卫生分包责任机制,实行定人、定责、定岗的责任机制,制定《清苑县个人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不文明行为的管理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