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司与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1月14日签署了《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景观系统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景观工程总量约为287万平方米,协议金额约为14.35亿元(不含景观设计费)。
此次协议金额占公司2011年经审计营业收入29.10亿元的比例为49.31%,本协议项目开竣工时间暂定为2013年至2015年,预计将对本公司2013年至2015年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在工程融资方面,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为东方园林提供相应支持措施,包括无偿提供应收账款证明、工程量完成进度确认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并配合办理相关手续。不过该协议为框架协议,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仍需通过政府采购的法定程序,公开采购实施该工程设计和施工、养护单位,公司能否获得设计或施工资格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能否签署本协议项下具体的景观工程合同以及景观工程合同的签订时间、金额、工期仍具有不确定性。
东方园林签14.35亿元框架协议
信息来源:c-yl.com 时间: 2013-01-15 浏览次数: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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